深圳华强(00006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风云天地 2024-05-14 59182人围观
原标题:深圳华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4—026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事项。

2、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华强广场A座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新安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0,160,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477%。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人(该 10人持有及/或代表了14名股东的股份数),代表股份784,27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47%;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5,889,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48,307,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42,417,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5,889,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63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1、非累积投票议案

注:上述表格中的“比例”是指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议案5、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公司股东胡新安先生、郑毅先生、王瑛女士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对议案8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吉贵军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9回避表决。胡新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68,489股,郑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08,634股,王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08,634股,吉贵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250股。

2、累积投票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股东类别 获得的选举票数(票) 比例(%) 是否 当选
10.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      
10.01 董事候选人胡新安 总体 789,835,251 99.9588
    中小股东 47,981,618 99.3259  
10.02 董事候选人张恒春 总体 789,835,251 99.9588
    中小股东 47,981,618 99.3259  
10.03 董事候选人张泽宏 总体 789,819,952 99.9569
    中小股东 47,966,319 99.2943  
10.04 董事候选人陈辉军 总体 789,835,252 99.9588
    中小股东 47,981,619 99.3259  
10.05 董事候选人王瑛 总体 789,835,251 99.9588
    中小股东 47,981,618 99.3259  
10.06 董事候选人陈俊彬 总体 789,835,252 99.9588
    中小股东 47,981,619 99.3259  
11.00 独立董事选举 /      
11.01 董事候选人吉贵军 总体 789,835,251 99.9588
    中小股东 47,981,618 99.3259  
11.02 董事候选人伍明生 总体 789,835,251 99.9588
    中小股东 47,981,618 99.3259  
11.03 董事候选人吕成龙 总体 789,835,251 99.9588
    中小股东 47,981,618 99.3259  
12.00 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      
12.01 监事候选人邓少军 总体 790,015,251 99.9816
    中小股东 48,161,618 99.6986  
12.02 监事候选人侯俊杰 总体 789,835,251 99.9588
    中小股东 47,981,618 99.3259  
注:上述表格中的“比例”是指候选人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胤宏、郑素文

3、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