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宇通重工(60081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风云天地 2024-05-31 89731人围观
原标题:宇通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中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宇通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

“《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予以了高度重视,经认真

核实《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并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问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问题:关于关联交易公允性。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2023年,

公司向关联方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和材料 2.35

亿元,同比下降约9.61%。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环卫设备及机械

工程产品生产量分别同比下降25.88%及3.36%。请公司补充披露:

(一)本年度向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和材料的具

体内容及用途、定价依据、结算方式等,并说明交易价格是否与

第三方存在明显差异;(二)结合本年度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情

况,说明采购、生产、销售是否匹配,与以前年度相比是否具有

一致性。请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了解了公司与关联方郑州深澜动力

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企业交易的有关情况,我们认为:公司从

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商品交易价格与第三方不存

在明显差异,公司采购数量与生产、销售数量基本匹配,与以前

年度相比具有一致性。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签字

宁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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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明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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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