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23日消息,普宁市流沙利客隆百货商行因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被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宁市知识产权局)警告并罚款5100元。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进货时没有履行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其从事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所获销售收入990元应视为违法所得。
普宁市流沙利客隆百货商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违规行为。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宁市知识产权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并决定作出如下处罚: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990元;三、罚款51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