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理财产品,私募基金动辄百万的投资门槛,如何越过适当性门槛,包括资管机构、销售机构以及个人不免都有各自的“小九九”,但与此同时,监管在处罚和投教上也不断加大力度,警醒投资者避免私募拼单陷阱。
10月20日,江西证监局公布罚单,就与中信证券南昌贤士一路证券营业部原员工周伟的组织拼单购买私募有关。
罚单中提到,周伟于2015年至2017年在中信证券南昌贤士一路证券营业部执业期间,私自组织投资者签订共同购买某私募基金的协议,并参与出资至指定账户购买该基金。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
事实上,私自组织投资者拼单购买的情况以前就存在。2021年6月,中信证券(山东)邹平黛溪三路营业部从业人员张某、刘某萍、孙某燕和王某平在销售投资基金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中,有一项就是私自组织投资者汇集资金至指定客户名下购买某私募基金。
2021年4月,德邦证券上海凉城路营业部的张某梅在任职期间,与客户共同出资购买有关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约定收益与风险共同承担。
2020年9月,英大证券长沙芙蓉中路营业部员工汤某为推销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知晓客户不符合私募资管产品100万起投门槛的情况下,通过个人邮箱向客户发送《共同出资协议书》模板,建议客户拼单购买。
深圳证监局近日也在官网发布了“私募投资有规范,合规购买不拼单”的相关专题,强调私募产品只能以非公开形式销售给合格投资者,明确禁止投资者以拼单、拆分份额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形式购买金融产品。
同时提到投资者通过汇集他人资金拼单购买金融产品,不仅自身要承担超出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的损失,而且可能形成跟风模仿效应,扰乱金融产品销售市场秩序。
私募拼单往往易引发“爆雷”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拼单购买私募产品往往易引发“爆雷”,第一,这种方式规避了投资者适当性认定的要求,一些资产、承受能力没有达到要求的投资者为了利益趋之若鹜,往往在产品业绩未能达到预期时会产生纠纷;第二,规避了证券账户的实名制,带来资产归属确认的风险,拼单购买私募往往是指定个人名义购买,无法穿透到其他投资人;第三,规避了人数限制,私募产品往往有50人或200人的人数上限,拼单购买,往往导致实质持所人数超过限制。
深圳证监局近日在官网上发布了“私募投资有规范,合规购买不拼单”的相关专题,强调私募产品只能以非公开形式销售给合格投资者,明确禁止投资者以拼单、拆分份额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形式购买金融产品。投资者通过汇集他人资金拼单购买金融产品,不仅自身要承担超出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的损失,而且可能形成跟风模仿效应,扰乱金融产品销售市场秩序。
根据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机构或个人。机构投资者方面,要求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方面,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此外,还要求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中信证券年内收14张罚单
中信证券近期遭罚的频率似乎有些高。根据易董数据,年内中信证券已收到14张罚单。其中不少都是“一案多罚”,部分违规行为在当地证监局出具罚单之后,交易所往往也紧随其后,再度处罚。还有一些则是涉案主体的多罚,如9月某日同时公布的4张投行罚单,时任部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及中信证券本身都未能幸免,纷纷遭罚。
从具体违规事项来看,投行业务成了目前中信证券年内遭罚最多的业务。
9月28日,证监会发现中信证券在担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四大违规情形:一是重组阶段未对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和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慎核查;二是持续督导阶段未对上市公司销售真实性等进行审慎核查;三是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真实实现的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的50%;四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格。
6月19日,中信证券集中交易系统出现异常,导致部分客户交易受到影响。经查,中信证券存在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不足,信息系统设备可靠性管理疏漏等问题。方某作为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中心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信息技术工作,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侯某、何某作为部门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
5月17日,上交所对中信证券及相关保代徐某、宋某新予以监管警示。中信证券作为华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保荐机构,在2017年至2018年6月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现场检查不到位,未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并开展审慎核查,未能督导发行人有效防止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二是对销售收入及主要客户异常变化核查不充分,未采取充分的核查程序。
4月12日,在嘉禾生物IPO项目中,由于对发行人境外存货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实际开展的核查工作与披露情况存在差异;未充分关注发行人境外销售交易存在的异常情形并进行审慎核查;未充分关注发行人销售、采购、研发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发行人转贷、与供应商异常资金往来等事项核查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相关保代韩某仑、段某被给予通报批评。
1月11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对中信证券的两名保代肖某春、路某予以监管警示。肖某春、路某作为华大智造IPO的保代,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