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箱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在公司2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于海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以确保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