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3,007,404.32元;2023年度,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189,983.55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934,8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065,010.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37%。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