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后期合同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具体金额以实际建设为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合同金
额不一致的风险。
3、项目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而导致部分项目不能实施的风
险;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存在建设内容
变更的风险。
4、项目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
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草自然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秦草自然”、“联合体牵头单位”)、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
司、中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了《金鸡滩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金额
为人民币201,901,725.80元。
陕西秦草自然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完成
本项目道路修复工程、耕地恢复工程,集体林地补植柠条,新建生
态修复示范基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 <中标
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号)。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
名称: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关联关系说明: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人民政府与公司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人民政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联合体成员介绍
(一)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6U1C6B1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聂锐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20日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西京三号3号楼1901室
经营范围: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地质灾害治理与设计;城乡规
划编制、旅游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
询、工程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
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铁道工程、民航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轻纺工程、电力工程、化工石化医药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环境工
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煤炭工程、机械工程、商物粮工程、电
子通信广电工程、海洋工程、农林工程、照明工程、矿山工程、机
电工程、古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
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建设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聂锐持有其50.65% 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企业不存在任何关联
关系。经查询,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
企业名称:中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1MAC6KUWN7H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奕名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2月08日
企业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泽路3369号南区7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态资源监测;园艺产品种植;花卉种
植;草种植;中草药种植;天然草原割草;水生植物种植;草种植
(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
护;林产品采集;树木种植经营;森林改培;木材加工;草及相关
制品制造;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艺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木材收购;
林业产品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木竹材加
工机械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生态
系统保护管理;自然遗迹保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植物园管理服
务;动物园管理服务;野生植物保护;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森林
固碳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
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森林公园管理;殡葬设施经营;殡葬
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木材采运;草种生产经营;林木
种子生产经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设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
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中国林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公司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企业不
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中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3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鸡滩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EPC总承包项目
2、工程地点:榆阳区金鸡滩镇金鸡滩煤矿采空区范围内
3、资金来源:自筹(来自金鸡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
土地复垦基金)
4、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区总治理面积 9640.98亩,主要治理
项目为道路修复、林草地恢复、耕地恢复及新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
一处。
5、工程承包范围: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交工及缺陷责
任期内全部工作。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3年0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5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
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条
款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贰亿零壹佰玖拾万零壹仟柒佰贰拾伍
元捌角整(¥201,901,725.80元)。
其中:
(1)设计费(含税):柒佰零陆万陆仟肆佰零柒元捌角整
(¥7,066,407.80元);设计费费率3.95%;适用税率6%;
(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壹亿柒仟捌佰万零壹仟玖佰壹
拾捌元整(¥178,001,918.00元);下浮费率0.5%;适用税率9%;
(3)不可预见费 (含税) :捌佰捌拾叁万叁仟肆佰元整
(¥8,833,400.00元) ;
4
(4)2年基地养护费 (含税):捌佰万元整(¥8,000,000.00
元) 。
不可预见费和基地场养护费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总价=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可
预见费+基地养护费。(其中:不可预见费+基地养护费均不含在投标
报价费率中)
3、合同总价为支付进度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价确定: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1-
建安部分工程下浮率)。设计费依据第三方审核通过的施工预算×
投标报价费率。依据计价原则计算出预算价,结合中标人投标时的
施工建安费确定施工建安造价及合同审定预算价。此预算造价为相
关部门结算审计前的结算依据,施工期间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发新文
件的按新文件执行,结算进行调整。结算时工程量按照预算施工图
量按实调整,结算单价依据合同单价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以相关部
门结算审计价为准。
(五)预付款
工程设计预付款的金额:合同签订后支付暂定设计费的30%。
工程设计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设计
费预付款不予扣回,直接抵作设计费。
工程施工预付款的金额: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暂定建安工程费
金额的30%。
工程施工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根据
当月完成工程进度产值的30%进行回扣,直至扣完。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工程进度款
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当联合体中标时设计费进度款、
施工进度款支付至联合体牵头单位。
设计费进度款付款方式:
5
1)初步设计:承包人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
15个工作日内付至暂定设计费的60%;
2)施工图设计: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及施工图预算,并
经发包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设计费的80%;
3)施工配合:配合项目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并经发包人确认
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设计费的90%。
4)项目建安工程结算完成后,依据中标设计费率办理设计结算
并一次性支付设计费尾款。
施工进度款付款方式:
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经承
包人双方确认后作为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作为进度款的支付依据。
或经审批通过的设计概算作为进度款的支付依据。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①本工程施工进度款执行按月形象进度
进行计量,按月进行付款,付款比例为当月计量款的 85%。承包人
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上个月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
的已完工程量进度表,发包人于次月25日完成审核,每月末支付进
度款,承包人提供的资料与施工进度不相符,发包人有权暂缓工程
款的支付。
②发包人工程款拨付至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
制的施工图预算金额(扣除变更、签证及其他项目费)的 80%,或
经审批通过的设计概算的 80%时暂停支付时暂停支付,待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付至施工图预算金额的 90%,项目结算完成、并按税法规
定完税提供全额合法发票后一月内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100%,工
程质量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担保的方式提交发包人。
2、竣工结算:
结算价=[设计部分价格(第三方审核通过的施工预算*设计费率]
+建筑安装部分实际发生的价格*(1-建安部分工程下浮率)]+不可
预见费含税(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2年基地养护费含税(以实际
发生的费用为准)。
(七)质量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6
质量保证金预留:工程质量保证担保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3%,工程质量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担保的方式。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
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终
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总金额为201,901,725.80元。其中设计费7,066,407.80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78,001,918元。签约合同价为暂定总价,不
作为最终结算价值, 以审计价作为最终结算价依据。本次项目合同
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若后续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
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
的顺利履行。
六、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本合同履行周
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环境等不可预计
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会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
竣工、验收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依据
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金鸡滩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EPC总承包项目合同》
1、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后期合同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具体金额以实际建设为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合同金
额不一致的风险。
3、项目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而导致部分项目不能实施的风
险;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存在建设内容
变更的风险。
4、项目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
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草自然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秦草自然”、“联合体牵头单位”)、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
司、中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了《金鸡滩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金额
为人民币201,901,725.80元。
陕西秦草自然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完成
本项目道路修复工程、耕地恢复工程,集体林地补植柠条,新建生
态修复示范基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 <中标
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号)。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
名称: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关联关系说明: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人民政府与公司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人民政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联合体成员介绍
(一)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6U1C6B1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聂锐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20日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西京三号3号楼1901室
经营范围: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地质灾害治理与设计;城乡规
划编制、旅游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
询、工程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
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铁道工程、民航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轻纺工程、电力工程、化工石化医药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环境工
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煤炭工程、机械工程、商物粮工程、电
子通信广电工程、海洋工程、农林工程、照明工程、矿山工程、机
电工程、古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
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建设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聂锐持有其50.65% 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企业不存在任何关联
关系。经查询,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
企业名称:中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1MAC6KUWN7H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奕名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2月08日
企业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泽路3369号南区7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态资源监测;园艺产品种植;花卉种
植;草种植;中草药种植;天然草原割草;水生植物种植;草种植
(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
护;林产品采集;树木种植经营;森林改培;木材加工;草及相关
制品制造;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艺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木材收购;
林业产品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木竹材加
工机械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生态
系统保护管理;自然遗迹保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植物园管理服
务;动物园管理服务;野生植物保护;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森林
固碳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
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森林公园管理;殡葬设施经营;殡葬
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木材采运;草种生产经营;林木
种子生产经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设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
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中国林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公司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企业不
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中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3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鸡滩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EPC总承包项目
2、工程地点:榆阳区金鸡滩镇金鸡滩煤矿采空区范围内
3、资金来源:自筹(来自金鸡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
土地复垦基金)
4、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区总治理面积 9640.98亩,主要治理
项目为道路修复、林草地恢复、耕地恢复及新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
一处。
5、工程承包范围: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交工及缺陷责
任期内全部工作。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3年0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5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
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条
款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贰亿零壹佰玖拾万零壹仟柒佰贰拾伍
元捌角整(¥201,901,725.80元)。
其中:
(1)设计费(含税):柒佰零陆万陆仟肆佰零柒元捌角整
(¥7,066,407.80元);设计费费率3.95%;适用税率6%;
(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壹亿柒仟捌佰万零壹仟玖佰壹
拾捌元整(¥178,001,918.00元);下浮费率0.5%;适用税率9%;
(3)不可预见费 (含税) :捌佰捌拾叁万叁仟肆佰元整
(¥8,833,400.00元) ;
4
(4)2年基地养护费 (含税):捌佰万元整(¥8,000,000.00
元) 。
不可预见费和基地场养护费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总价=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可
预见费+基地养护费。(其中:不可预见费+基地养护费均不含在投标
报价费率中)
3、合同总价为支付进度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价确定: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1-
建安部分工程下浮率)。设计费依据第三方审核通过的施工预算×
投标报价费率。依据计价原则计算出预算价,结合中标人投标时的
施工建安费确定施工建安造价及合同审定预算价。此预算造价为相
关部门结算审计前的结算依据,施工期间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发新文
件的按新文件执行,结算进行调整。结算时工程量按照预算施工图
量按实调整,结算单价依据合同单价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以相关部
门结算审计价为准。
(五)预付款
工程设计预付款的金额:合同签订后支付暂定设计费的30%。
工程设计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设计
费预付款不予扣回,直接抵作设计费。
工程施工预付款的金额: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暂定建安工程费
金额的30%。
工程施工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根据
当月完成工程进度产值的30%进行回扣,直至扣完。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工程进度款
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当联合体中标时设计费进度款、
施工进度款支付至联合体牵头单位。
设计费进度款付款方式:
5
1)初步设计:承包人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
15个工作日内付至暂定设计费的60%;
2)施工图设计: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及施工图预算,并
经发包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设计费的80%;
3)施工配合:配合项目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并经发包人确认
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设计费的90%。
4)项目建安工程结算完成后,依据中标设计费率办理设计结算
并一次性支付设计费尾款。
施工进度款付款方式:
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经承
包人双方确认后作为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作为进度款的支付依据。
或经审批通过的设计概算作为进度款的支付依据。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①本工程施工进度款执行按月形象进度
进行计量,按月进行付款,付款比例为当月计量款的 85%。承包人
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上个月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
的已完工程量进度表,发包人于次月25日完成审核,每月末支付进
度款,承包人提供的资料与施工进度不相符,发包人有权暂缓工程
款的支付。
②发包人工程款拨付至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
制的施工图预算金额(扣除变更、签证及其他项目费)的 80%,或
经审批通过的设计概算的 80%时暂停支付时暂停支付,待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付至施工图预算金额的 90%,项目结算完成、并按税法规
定完税提供全额合法发票后一月内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100%,工
程质量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担保的方式提交发包人。
2、竣工结算:
结算价=[设计部分价格(第三方审核通过的施工预算*设计费率]
+建筑安装部分实际发生的价格*(1-建安部分工程下浮率)]+不可
预见费含税(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2年基地养护费含税(以实际
发生的费用为准)。
(七)质量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6
质量保证金预留:工程质量保证担保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3%,工程质量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担保的方式。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
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终
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总金额为201,901,725.80元。其中设计费7,066,407.80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78,001,918元。签约合同价为暂定总价,不
作为最终结算价值, 以审计价作为最终结算价依据。本次项目合同
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若后续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
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
的顺利履行。
六、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本合同履行周
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环境等不可预计
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会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
竣工、验收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依据
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金鸡滩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EPC总承包项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