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士达: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331 证券简称:高士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58号901单元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包敏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769,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参照《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须聘请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现提议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股份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聘期1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股份公司董事会具体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5,769,02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2. 关于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三、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832331 证券简称:高士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58号901单元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包敏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769,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参照《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须聘请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现提议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股份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聘期1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股份公司董事会具体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5,769,02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现拟推举包敏华、薛昌永、黄金洪、胡葵华和陈巧勤为股份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当选董事将组成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算。审议内容如下: 1.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包敏华》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薛昌永》 1.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黄金洪》 1.4《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胡葵华》 1.5《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陈巧勤》 (2)《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 股东提名,现提名陈华与黎燕旭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当选的非 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已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丽君,组成股份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算,任期三年。审议内容如 下: 1.6《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陈华》 1.7《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黎燕旭》 |
2. 关于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 当选 |
(二) 1.1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包敏华 | 15,769,023 | 100% | 是 |
(二) 1.2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薛昌永 | 15,769,023 | 100% | 是 |
(二) 1.3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黄金洪 | 15,769,023 | 100% | 是 |
(二) 1.4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胡葵华 | 15,769,023 | 100% | 是 |
(二)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 15,769,023 | 100% | 是 |
1.5 |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陈巧勤 | |||
(二) 1.6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陈华 | 15,769,023 | 100% | 是 |
(二) 1.7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黎燕旭 | 15,769,023 | 100% | 是 |
三、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 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包敏华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0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薛昌永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0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黄金洪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0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胡葵华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0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陈巧勤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0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陈华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0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黎燕旭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0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四、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